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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国家多部门联合向不合理医疗检查“亮剑”!

手术无影灯兆丰光电4月23日讯:

国务院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部将在全国开展一次为期1年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其中包括各类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是指各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合理检查、治疗行为,行动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治理医疗检查中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和非法行医,坚决取缔非法行医,依法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人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行医行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治理无依据、重复检查等不合理的检查行为;自检和抽查医疗机构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医疗检查情况,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无依据的检查、无必要的重复检查等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相关诊疗技术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的行为。着重治理进行专项检查时不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公开本院所开展的检验项目收费标准。在给病人开检查单之前,医务人员应说明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并征求病人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如需特殊检查,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第四,治理可导致过度检查的指标与绩效分配方式。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和直接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等诱导医务人员过度检查的行为。促进以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病人满意度等为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办法。

第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的问题。对违反配置许可管理,擅自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进行临床诊断和治疗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别治理活动的时间是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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